撰文|余暉
據(jù)最高檢9月8日消息,日前,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許雷涉嫌貪污罪、受賄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罪一案,由云南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(diào)查終結(jié)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經(jīng)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文山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
被告人許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便利,侵吞國有資金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,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利用職務便利,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挪歸他人使用,謀取個人利益;身為國有公司人員,濫用職權(quán),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,依法應當以貪污罪、受賄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許雷,男,漢族,1966年10月生,湖南岳陽人,中共黨員,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,1988年7月參加工作。
公開資料顯示,許雷一直在云南城建系統(tǒng)工作,自2009年起,一直擔任云南城投董事長。
2014年10月,云南省紀委通報稱,近期集中力量快審快結(jié)了3起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案件。其中,因沒有嚴格履行破格提拔推薦考察程序,時任省城建投董事長、黨委副書記的許雷被給予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
2019年5月,時任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許雷主動投案。
2019年11月,許雷被雙開。
經(jīng)查,許雷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毫無黨性原則,在政治上,毫無信仰,毫無敬畏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搞兩面派,做“兩面人”,為自身職務升遷,毫無政治底線,千方百計攀附領導干部及其家屬,毫無從嚴治黨的意識和行動,履行主體責任不力,甚至利用職權(quán)徇私干預正常的紀檢監(jiān)察工作,威脅紀檢干部,嚴重污染城投集團政治生態(tài),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和不良影響;在經(jīng)濟上,貪婪無度,收受禮品、禮金,賣公營私,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,大肆斂財,收受巨額財物;在工作上,不講原則,無視規(guī)矩,肆意決策,損害國家利益;在生活上,極度奢靡,肆無忌憚追求享樂,腐化墮落,道德敗壞,追求庸俗、低級趣味,大搞權(quán)色、錢色交易。
2020年11月,在云南反腐警示專題片中,許雷曾自述,他通過攀附秦光榮解決了副廳,攀附白恩培解決了正廳,嘗到了甜頭。
2020年4月23日,大理白族自治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許雷涉嫌犯受賄罪、行賄罪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罪一案。
檢方指控:
1999年至2019年期間,許雷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巨額財物,共計折合人民幣6529萬余元;2000年至2009年期間,許雷分二十次共向中共云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行賄人民幣60萬元,謀取不正當利益;2010年至2018年期間,許雷超越職權(quán),擅自決定違規(guī)收購重組某房地產(chǎn)項目,違規(guī)決策啟動推進某高爾夫球場項目,造成國有資產(chǎn)損失共計16347萬余元。
2024年7月,云南省監(jiān)委發(fā)布消息,許雷(原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)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漏罪,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監(jiān)委監(jiān)察調(diào)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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